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方案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资改[2015]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4
实施时间: 2015-1-4
法规类型: 国企改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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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出资企业: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现就规范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改制方案的审批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制方案审批权限
  企业改制方案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的不准实施。
  (一)出资企业改制为国有参股或国有退出或与其他出资企业合并的,改制方案需由省国资委报省政府批准。
  (二)出资企业改制为国有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改制方案由出资企业报省国资委审批。
  (三)已经股权多元化的集团(公司)改制方案,由股东会审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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