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资委工作规则[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资办[2015]9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5-8
实施时间: 2015-5-8
法规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4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5年第5次党委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黑编〔2009〕88号),参照《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省国资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