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字[1998]15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教育部
发文时间: 1998-5-15
实施时间: 1998-1-1
失效时间: 1999-11-19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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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委、教育厅(高教厅),部属高等学校:
  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自1998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高等学校原来执行的由国家教委1988年12月10日发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为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新旧制度衔接的原则:根据原制度办理1997年年终转账手续并结清旧账,按新制度建立1998年度新账。
  各高等学校在处理1997年度的会计事项时,应按原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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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实施时间:1999-11-1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