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5-11-5
实施时间: 2015-11-5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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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单式核销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报送报关单、报关清单数据,以及企业ERP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中工单数据,海关以报关单对应的报关清单料号级数据和企业生产工单作为料件耗用依据生成电子底账,并根据料号级料件、半成品以及成品的进、出、耗、转、存的情况,对加工贸易料件、半成品以及成品进行核算核销的海关管理制度。
  二、实施工单式核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信用状况为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
  (二)使用 ERP 等系统对企业采购、生产、库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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