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广州市启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1-2
实施时间: 2015-11-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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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6号)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自2015年11月2日起,广州市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与证明。
  原已依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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