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到期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建经[2015]118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1-4
实施时间: 2015-10-24
失效时间: 2017-10-2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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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穗府办[2009]48号)规定,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工作按照预缴、拨付、结算的步骤办理。2015年10月23日该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到期后,还存在一部分工程项目依法尚未办理拨付和结算的情况。为了依法依规做好文件到期后的收尾工作,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24日起停止办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收缴工作,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行依法约定处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事宜。
  二、设定两年的收尾工作期,时间从2015年10月24日至2017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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