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70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7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9-28
实施时间: 2015-9-28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发行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3年期150亿元,票面年利率4.25%;5年期150亿元,票面年利率4.67%。
  二、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9日。
  三、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99%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72%计息,满2年不满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