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海关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文号: 大连海关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大连海关
发文时间: 2015-11-3
实施时间: 2015-11-3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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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引导企业守法自律、诚信经营,充分发挥企业在海关稽查活动中的自查自报作用,根据海关总署的有关要求,大连海关决定在关区范围内开展企业主动披露制度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动披露试点企业范围
  大连关区经海关注册登记的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
  二、主动披露的原则
  主动披露试点工作以企业自愿为前提。
  三、主动披露的情形
  (一)海关未向企业送达《稽查通知书》,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中发现自身存在不符合海关管理规定的问题,向海关主动书面报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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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主动披露申请书.doc    
企业主动披露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