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再保险登记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产险[2015]207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0-30
实施时间: 2015-10-30
法规类型: 再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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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经纪公司:
  为配合再保险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加强对再保险市场的非现场监管,加大信息技术支撑再保险监管的力度,我会再保险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拟于2015年11月4日开始试运行,2016年1月1日正式运行。现将系统启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方法
  登记系统部署在互联网上,用户可直接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reinsurance.circ.gov.cn访问。
  二、适用范围
  登记系统的用户为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的再保险分出机构,和与之开展再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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