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商价[2015]35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4-16
实施时间: 2015-4-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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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中电投、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江西分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精神,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相关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9分钱,降价后为每千瓦时0.4396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见附件1。
  二、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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