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15
实施时间: 2015-9-15
法规类型: 司法鉴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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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维护司法鉴定活动正常秩序,加强和规范对司法鉴定人助理的管理工作,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聘用司法鉴定人助理,辅助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活动。聘用司法鉴定人助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本机构聘用司法鉴定人助理的人员信息报送我局存档备案。
  二、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向我局报备聘用司法鉴定人助理人员信息的,需填写《司法鉴定人助理信息登记表》(附件1)以及《司法鉴定人助理信息汇总表》(附件2)。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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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