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发改价电[2014]85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8-29
实施时间: 2014-8-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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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大唐湖南分公司、中电投湖南分公司、国电湖南筹备处、华能湖南分公司、华电湖南分公司、华润涟源电厂: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精神,为进一步疏导解决我省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电价资金来源和电网户表改造新增成本等电价矛盾,决定适当调整相关电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电网统调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59分钱(含税),调整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82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同步降低。
  二、将上述降价空间主要用于两方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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