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发改价教[2014]112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11-27
实施时间: 2014-11-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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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学校: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运用价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湘发改价综[2014]901号)的有关规定,为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鼓励高等院校及各类教育机构充分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办学,增强学校自主办学的活力,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修改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部分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的具体内容
  1、放开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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