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公布《201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52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5-10-28
实施时间: 2015-10-28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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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制定了《201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对外贸易司  耿协威  袁浩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
  邮政编码: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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