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6年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医发[2015]4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5-10-9
实施时间: 2016-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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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以下简称“帮困计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筹集
  (一)2016年帮困计划资金的筹资标准为2740元,其中参加对象个人缴费130元,其余部分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按1:1比例筹集。
  (二)帮困资金当年超支部分,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按1:1分担。
  二、关于待遇享受
  2016年帮困计划各项待遇标准维持不变。具体为:
  (一)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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