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7-17
实施时间: 2015-7-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0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大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大中专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规定,结合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0﹞102号)的实际执行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