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政办[2015]188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0-8
实施时间: 2015-10-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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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马尾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福州市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将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海交所”)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多层次、多模式、国际化的海产品交易所,促进海产品国际贸易中心、海产品国际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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