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旅游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办[2015]13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交通厅 湖北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25
实施时间: 2015-9-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4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委)、商务局、旅游局:
  根据省政府批示意见,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开展以旅游、交通、商品销售、药品及医疗服务为重点的市场监管和明码标价检查。两节期间,各地物价、旅游、交通、商务等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精心部署,细化措施,强化市场巡查检查,及时纠正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今年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要求,普遍开展一次以旅游、交通、商品销售、药品及医疗服务为重点的明码标价检查,重点检查不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