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工商办发[2015]3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10-10
实施时间: 2015-10-10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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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5年7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等作出了新的规定,现就学习贯彻该《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施行的重要意义
  为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法制办对《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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