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5]11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9-29
实施时间: 2015-9-2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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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降低市场主体设立门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为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的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着力提升政府整体服务效能,大力营造更加宽松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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