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商外资[2013]28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4-12
实施时间: 2013-4-1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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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发[2011]98号)及《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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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