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15]4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29
实施时间: 2015-9-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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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环保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6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对于强化污染减排刚性约束、优化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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