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培育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15]10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0-10
实施时间: 2015-10-10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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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培育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培育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和壮大自治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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