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考[2015]17号
发文部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5-8-13
实施时间: 2015-8-13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6年5月举行。现就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