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农[2015]9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10
实施时间: 2015-9-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9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为规范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以下简称水库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区各项水库移民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