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会计准则调整对资金账簿印花税应纳金额影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财行便函[2015]3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8-20
实施时间: 2015-8-20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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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4年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后,纳税人如未及时进行相关账务调整,会出现资金账簿印花税计算不准确的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财会[2014]7号)增设“其他综合收益”一级科目,不再作为“资本公积”的明细科目,自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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