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4]6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 2014-8-30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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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委: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人员的奖励,应按照以下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获得奖励人员在获得股权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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