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煤炭有色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字[1999]4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1999-5-31
实施时间: 1999-5-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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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研究辽宁部分有色金属和煤炭企业关闭破产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9]33号)中关于“中央财政给予的亏损补贴应首先用于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精神,现就解决煤炭、有色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煤炭企业整体下放地方管理,有色等行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移交地方管理,是国务院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而作出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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