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气污染物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规[2015]9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7-8
实施时间: 2015-7-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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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2014年国家取消机动车检验机构数量限制和布局限定,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和异地检验互认,目前全省机动车检验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形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促进机动车检验市场健康发展,经研究,放开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排气污染物检验收费(以下简称机动车检验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7月20日起,我省机动车检验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机动车检验机构根据检验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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