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部分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费[2015]18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3
实施时间: 2015-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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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4〕129号)精神,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苏价综〔2015〕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非法定培训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取消部分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自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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