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费字[2010]102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9-29
实施时间: 2010-10-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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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济南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
  为推进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物价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81号)的规定,经依法听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1、居民用户:主终端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月25元。同户同址的第一台电视接收终端为主终端,可申请安装副终端。第一副终端收视维护费为每月5元,第二副终端收视维护费为每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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