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我市车用燃气气瓶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费字[2010]1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2-5
实施时间: 2010-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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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济南市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车用燃气气瓶质量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我市即将开展车用燃气气瓶检验工作。根据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195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车用燃气气瓶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局所属检验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车用气瓶检验标准要求开展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工作,核定车用纤维缠绕气瓶检验费标准为220元/只,钢质气瓶检验费标准为260元/只。经检验后需作报废的气瓶不收取检验费。
  二、本通知批准的收费标准包括气瓶拆装费用。检验中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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