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2015]2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7-2
实施时间: 2015-7-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8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州中心支行,各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相关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相关县市支行: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精神,现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收工作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收对象
  (一)本省行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