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非[2015]36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7-1
实施时间: 2015-5-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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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药品注册费
  (一)补充申请注册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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