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格字[2015]26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4-23
实施时间: 2015-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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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供水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市城市供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用水分类
  将现行的居民生活、企事业、经营服务业、旅游星级饭店(餐馆)、特种行业五类用水简化合并为居民、非居民、特种用水三类。
  二、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将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90元调整为1.00元,非居民和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1.10调整为1.30元。地下水自备水源取水污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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