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放开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部分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价费字[2015]11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5-6
实施时间: 2015-5-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9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各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服务行业发展,经研究,取消和放开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部分服务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毕业生就业服务费、毕业生择业代理服务费(此收费已于2015年1月1日取消)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服务费。
  二、放开招聘服务费、用人单位注册和信息登记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接受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授权,代理国内学历认证,其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核定国内学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