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检[2015]1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6-25
实施时间: 2015-6-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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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于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正当的价格权益、促进价格执法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借《条例》出台之机,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常识,拓宽价格执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物价部门在百姓心中的认知度和权威性。
  一、做好宣传工作,力争家喻户晓。将8月定为我省《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宣传月,宣传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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