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政办发[2015]35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5-14
实施时间: 2015-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30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2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大政办发〔2009〕60号)有关要求,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