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完善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管[2015]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9-30
实施时间: 2015-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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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适应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属地化管理和运营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完善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目前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管理本区域出租汽车基础运价(含起租价、起租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运价加价(含超运距加价、夜间加价)的基础上,进一步授权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和管理本辖区内区域性出租汽车计时计程运价(即低速等候费计费规则)。上述运价均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及管理规则。
  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其它相关事项,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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