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的复函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管[2015]2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9-30
实施时间: 2015-10-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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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交通委:
  你委《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的函》(沪交财〔2014〕812号)收悉。结合本市实际,经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出租汽车(不含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基础运价
  1、起租价由现行13.0元/3公里调整为14.0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由现行2.4元/公里调整为2.5元/公里。
  2、途安车型出租汽车起租价为16.0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为2.5元/公里。
  二、运价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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