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纯电动客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政办发[2015]86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9-29
实施时间: 2015-7-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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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68号,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以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推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保障推广应用既定目标如期实现,在总结前期工作和深入分析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阶段推广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意见》第三部分“鼓励政策”中的第二条调整如下:
  对符合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纯电动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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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纯电动客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