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基字[1998]6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9-22
实施时间: 1998-9-22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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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确保经济增长达到既定目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1000亿元国债,专项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债专项资金纳入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国务院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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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