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工商发[2014]1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0-21
实施时间: 2014-10-2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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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工商(分)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商标战略实施,推动商标发展从量到质的转变,更加科学、高效发挥商标奖励资金政府引导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渝办发[2010]356号)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申报流程。为提高商标发展质量,突出获奖商标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实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申报备案推荐制度。即,需申请商标奖励资金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前,应当经区县工商部门初审后报市工商局审查,由市工商局会商市财政局后向国家工商总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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