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工商发[2015]1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7-28
实施时间: 2015-7-28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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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15]22号),市局决定废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11]31号),即日起该文件不再执行。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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