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专项审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农业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5-27
实施时间: 2015-5-27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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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项目监管的规范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我部将自6月1日起,派出审计组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对河北、甘肃、山东、安徽、湖北、湖南、云南、贵州、重庆等9个省(市)的项目管理单位和承担单位,以及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进行审计。
  二、审计内容
  主要审计2013—2014年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必要时延伸审计其他相关单位和其他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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