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管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5-6-25
实施时间: 2015-11-1
失效时间: 2020-10-3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9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现将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征管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