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常规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8-26
实施时间: 2015-9-1
失效时间: 2020-8-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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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向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共享办税服务资源,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推行常规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即纳税人可不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常规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区域范围
  济南市市辖区域内,前期先在高新、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和长清7个区范围内推行,随后逐步扩围至其余县(市),在县(市)推行的具体时间由我局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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