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外企[2015]21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9-25
实施时间: 2015-9-2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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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的精神,工商总局将我省列为九个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单位之一,负责建设全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福建分中心,统一核发福建省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应的认证、验照等服务。在工商总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局积极推进试点建设,2015年4月21日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的同时,在福州、平潭、厦门等三个片区同步开展新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试核发工作。在总结自贸试验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核发和应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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