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企注[2015]21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9-25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4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保证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30号)及9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面推进&ld......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