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5]13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9-16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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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工商局、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意见
  省工商局 省编办 省发改委
  省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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